“大力推进依法治省,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法律,带头依法办事,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,不断提高全省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。”湖南省委周强9月29日在当选湖南省会主任后,在发言中向全省人民如是庄严承诺。(见9月30日湖南日报)
当前,“依法治省”一词正快速、高频地进入的视野,而中部湖南在推进“依法治省”上的魄力,让全国人民为之注目。湖南省委、省会主任周强强调“不断提高全省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”,无疑是要在“依法治省”上实现全覆盖,再次彰显湖南依法治省的决心。笔者以为,这正是实现湖南科学发展的最可靠保障。
从现代发展趋势来看,法治也是生产力,是经济、、文化和社会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。正是基于这种深刻的认识,近年来,湖南在推进“依法治省”上迈出了有目共睹的坚实步伐。从公布权力清单遏制“”过多、过滥现象,到出台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地方政府规章——《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》,再到出台我国首部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的省级政府规章——《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》,再到即将出台的全国首部关于“服务型政府建设”的省级政府规章——《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》……在政府法治建设领域,一个“湖南样本”的概念不胫而走,专家学者和媒体对其津津乐道。
众所周知,“依法治省”的目的是推进政府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责,“正确地做事,做正确的事”。在推进“依法治省”的上没有终点,不是光靠出台几部法律、法规就可以如愿的,也不是光靠在某一个或几个领域依法行政就能实现的。全面实现“依法治省”,离不开法律法规在在实践中的严格执行,更离不开法治的“全覆盖”,从而使各个领域、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、执法必然、违法必究,真正护航人民的尊严和幸福。
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,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,各地的竞争已不再是优惠政策的竞争,而是综合环境的竞争,最重要的是法治环境。世界银行发布的《国别财富报告》认为,法治的重要性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的发展最为突出,法治程度可决定一个国家57%的无形资本价值。不久前,一家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区总裁解释为何将投资50亿元的项目布局从外省移师中国中部湖南时说,最重要的是湖南用制度规范从而在阳光下运行政府权力。
我们可以期待,随着“依法治省”在湖南实现“全覆盖”,湖南将呈现出一片更加光明灿烂的前景,湖南人民将迎来更加美好幸福的明天。